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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西乡塘区人民政府统计局



        



 




一、南宁市西乡塘区统计局职能

二、工作制度

  1、政务公示制度

2、首问责任制

3、服务承诺制

4、一次性告知制度

5、限时办结制

6、否定报备制

7、责任追究制

8、效能建设考评制

9、公务人员工作纪律

10、统计业务工作制度



南宁市西乡塘区统计局工作职能

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和国家有关统计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按照自治区、南宁市统计局制定的统计调查计划,结合我城区实施情况,制定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

2、按照自治区、南宁市统计局的要求,会同有关乡镇、部门组织重大的国情国力普查和社会经济调查;协调各乡镇、部门的社会经济调查工作。

3、搜集、整理、提供全城区基本统计资料,并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基本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统计预测和实行统计监督,并提供咨询建设。

4、制定和执行统计报表制度、计算方法和调查方案,管理统计调查报表。

5、检查、审定、管理好国家统计调查和地方统计调查范围内的统计资料。

6、负责检查监督统计法规的实施,查处统计违法案件。

7、组织指导全城区统计教育和统计人员专业培训。

8、负责城区统计信息工程建设,协调和管理统计信息数据库网格,定期公布统计信息。

9、承办城区政府、市统计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工作制度

(一)政务公示制

1、政务公示制指行政机关向行政管理相对人和社会大众公开履行行政职能的标准、要求、程序等的机关效能监察制度。

2、西乡塘区机关依据行政管理相对人办事方便、行政要求公开透明、行政行为接受监督的基本原则实行政务公示。

3、西乡塘区机关岗位工作人员(包括借调人员)应遵守本制度。

4、公示制度的基本内容和形式。

公示基本内容:

①机关工作人员的相片、名字、部门、职务、职责;

②机构设置、行政职能、位置分布;

③办事程序、标准;

④其它公示内容。

以上公示内容可采用墙上悬挂、桌上摆放、佩带身份牌、编印办事服务指南、公示栏张贴等形式公开。

5、城区机关效能办将不定期对有关单位、部门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并将检查结果作为单位、部门和个人年终考核考评的一项内容提出奖惩建议。

(二)首问责任制

1、首问责任制是指群众到城区机关部门办事时,被询问到的第一位机关工作人员,要热情接待,并负有为其服务责任的制度。被询问到的第一位机关工作人员即为首问责任人。

2、首问责任人对职责范围内的事,要按服务承诺及时办结。做到热情耐心地解答对方的询问,并一次性告知有关事项,必要时应提供有关资料、表格等。

3、属本部门职责范围内的事,首问责任人应主动为对方联系有关经办责任人。若有关经办责任人不在,办事人又提出要求的,首问责任人应将前来办事人员的单位、姓名、联系电话及拟办事项等有关内容进行登记,并负责转交经办责任人。对承办责任不明确的事项,首问责任人应及时向上级领导报告。

4、对不属于本部门职责范围内的事,首问责任人应向对方作尽量详细的说明,并根据群众来访事由,负责引导办事人到相应部门,找到经办人员及时办理。

5、首问责任人对需转交有关责任人办理的事项,应及时转交,不得贻误。

6、违反本制度规定被投诉查实的,按失职论处。

三)服务承诺制

1、城区各级各单位切实履行法律法规赋予的各项职能,严格依法行政,规范行政行为。坚决禁止和纠正一切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等违法违纪行为和遇事推诿扯皮、敷衍塞责、不负责任等玩忽职守、失职渎职行为。

2、开展文明服务,讲究职业道德。机关工作人员对来访、办事人员做到文明礼貌、热情接待、服务周到,不耍态度,不傲慢。使用文明用语,禁用服务忌语。行政执法人员在外执行公务时,出示证件,表明身份,严格执法,文明执法。

3、提高办事效率。严格执行限时办结制度规定,认真及时地办理业务工作。对群众来办事项,做到不拖延、不积压。对办理各种审批事项,严格按时限办结,做到务实高效,不超时限。

4、在公务活动中,严格遵守勤政廉政的有关规定,不收受红包、有价证券及其他支付凭证,不接受可能对公正执行公务有影响的宴请,不利用职权和工作之便,参加营业性歌厅、舞厅、夜总会等公共娱乐场所的娱乐活动,不吃、拿、卡、要,不以权以业谋私,不搞权钱交易,不行贿受贿。

5、对投资者,有关部门负责落实兑现有关优惠政策,派人协助进行厂房或经营场所选址,并帮助办理所需证照。

(四)一次性告知制度

一次告知当事人办事的全部注意事项和所需的证件、文字材料等。对不属于本部门职责范围内的事,应及时引导来访者到相应部门办理。

(五)限时办结制

城区机关工作人员依据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对其行政事务和管理服务项目必须在规定的时间予以办结。

(六)否定报备制

城区机关工作人员在行政管理过程中,对其管理和服务相对人的要求或申请事项予以否定或不予办理的,经办人员或部门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以规范文书及时地向分管领导报送或向上一级机关报备。

(七)责任追究制

城区机关工作人员在执行公务中,违反规定按《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南宁市西乡塘区机关效能建设暂行办法》、《南宁市西乡塘区机关效能建设告诫谈话暂行办法》的有关条款追究责任。

(八)效能建设考评制

1、考评范围:机关各部门。

2、考评内容。评议内容包括全局观念、服务质量、办事效率、勤政廉洁、工作业绩等六个方面。

全局观念:包括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落实市委、市政府的重大决策和城区党委、政府工作部署,依法行政等情况;

服务宗旨:包括为群众服务、为基层服务、为上级领导机关服务、为兄弟县区服务的情况,对待群众的态度、关心群众利益和疾苦的程度,为民办实事、办好事的情况;

服务质量:包括服务制度民主、科学、规范的情况,服务工作落实的情况,服务对象满意的情况等;

办事效率:包括合理减少工作环节、提高办事速度、特事特办、急事急办、重事重办的情况;

勤政廉洁:包括政务公开、承诺兑现、求真务实和廉洁自律等情况;

工作业绩:包括服务城区中心工作、本部门职责履行、目标管理考核等情况。

3、考评办法和等次

考评小组负责机关效能建设绩效考评审定工作。绩效考评等次,分为“满意、比较满意、基本满意、不满意、很不满意”五个等次。考评实行百分制。其标准为:综合分90分以上者为满意,80—90分为比较满意,70—80分为基本满意,60—70分为不满意,59分以下为很不满意。

4、考评结果的运用

绩效考评结果将同领导干部任免、年度考核以及目标管理考核有机结合起来。考评结果作为单位、部门年度评先评优和公务员年度评先的依据之一。对被评为不满意的单位、部门,城区党委、政府将给予通报批评,扣发一定比例的年度目标奖,并不得参加当年度城区、市、自治区以及国家各级、各类先进评选,部门领导班子成员当年年度考核不得评为优秀等次。

九)公务人员工作纪律

1、依法行政,廉洁从政,防止政务工作中出现吃、拿、卡、要、报

2、改进服务态度,提高办事效率,防止接待工作中出现生、冷、硬、顶、拖。

3、秉公执法,不越权,不渎职,廉洁自律,不徇私情,防止行政处罚随意性。

4、不准在家接待业务工作,一切与业务工作有关的活动一律在工作单位进行。

5、在接待工作中遇到重大情况,应及时向有关领导请示汇报,不得擅自表态。

6、不准向与业务工作有关的单位报销各种费用。

7、不准向与业务工作有关的单位示意到外地或出国参观考察。

8、不准向建设单位指定或示意使用某种产品。

9、不准收取各种变相的好处费。

10、不准接受管理对象以各种名义送的礼金、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

11、不准为违法单位和个人出谋献策,通风报信,开脱罪责,隐瞒真相,出俱伪证。


(十)统计局统计业务工作制度

一、提供统计资料要求

    1、各专业股室要依照统计制度的有关规定,对基层单位的原始报表数据进行收集、整理、审核汇总,经主管领导审批后,向市统计局各专业处上报的同时,按综合处设置的月度资料格式,于每月的5日前抄送综合股。

    2、每年的元月十五日前,综合处要将上一年度的城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完成情况作出综合性报告,向局领导汇报。各专业处要在元月十日前,将上年度统计业务完成情况用书面材料的形式交综合股。年报工作结束后,要将年报综合报表打印一份交综合股存档。

    3、为便于各级领导查询及社会各行各业对统计信息的需求,对外提供资料原则上由综合处承担,各专业处要将月、季、年度主要指标与上年同期对比情况提供综合处备用。对上级领导或企事业单位临时需要的材料,综合处没有的,各专业处要积极协助提供。

   4、各专业处在完成年报汇总的同时,要按综合处设置统计年鉴的格式和要求,采用计算机进行录入、排版、打印、备份送交综合处编辑出版。

    二、统计资料分析

各统计专业处在完成月、季、年度综合业务报表时,要深入基层进行调查研究,写出调查报告或统计分析。全年每人要撰写统计分析资料(含统计资料、统计分析、统计报告、统计参考)三篇,合写的平分计,分析的数据要准确、观点鲜明、内容结构严谨,既有数据分析,又有合理建议,每篇字数在2000字以上。呈送主管领导批阅后,再编辑印发,同时须交综合股一份存档,作为年度评比的依据。股(室)、个人没有完成当年任务的,年终不能参加先进集体、个人的评选,也不能评为年度优秀,少一篇扣目标奖20元,并进行全局通报批评。

    三、业务分析会议

每个季度结束,由城区统计局召开乡镇及各主管部门参加的季度经济运行分析会议,具体分析各行业国民经济运行中的实绩、存在的问题。各专业股要将季度专业的运行情况作好书面汇报材料。

    四、统计数据的评估

1、各专业处的月、季、年度资料综合汇总后,必须将主要指标进行纵、横对比,对增减变动较大的要查明原因,加以说明。在每月的中旬,召开各专业股会议,对统计数据资料进行评估。

    2、统计数据质量评估由局长负总责,综合股负责组织局内各专业股室每月召开一次评估会议,对主要统计指标数据质量进行分析和论证。

    3、各专业股室负责对本专业的统计数据综合应用多种评估方法进行系统分析,详细说明其质量情况和准确程度。

    4、主要统计数据经评估发现的重要差错或疑问,由主管该数据的处室负责及时查对核实或调整。

 5、各专业股室要加强统计基础工作,深入研究、大胆探索、逐步制订和完善统计数据质量评估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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