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 作 手 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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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南宁市西乡塘区监察局质量目标
二、南宁市西乡塘区监察局职能
一、南宁市西乡塘区监察局质量目标
1、协助城区党委、政府做好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贯彻落实。
2、加强理论学习和廉政宣传教育。
3、认真落实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各项规定。
4、加大查办案件力度,及时查处违纪违规行为。
5、切实纠正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
6、抓好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工作。
7、继续抓好机关效能建设和民主评议行风工作。
8、做好新闻报道工作,完成纪检监察信息报送任务。
9、切实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的建设。
10、完成城区党委、政府及市纪委监察局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二、南宁市西乡塘区监察局职能
主要职责:
西乡塘区监察局与纪检机关合署办公,实行一套工作机构、两个机关名称的体制。履行政府行政监察职能,接受城区人民政府领导,向城区人民政府负责。
1、主管全城区的行政监督工作。负责贯彻落实上级领导机关以及城区党委、政府有关行政检察工作的决定。监督检查区政府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以及由国家机关任命的领导干部执行国家政策和法律法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及上级领导机关、区政府颁布的决议和命令的情况。
2、负责调查处理城区政府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各乡(镇)人民政府及其领导干部,西乡塘区直属企事业单位及其由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领导干部违反国家政策和法律、法规以及违反政纪的行为,审理决定或建议对他们做出行政处分(涉及选举产生的领导干部按法定程序办理);受理监察对象不服政纪处分的申诉,受理个人或单位对监察对象违纪行为的检举、控告,保护监察对象的正当权利和合法权益。
3、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对行政监察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的负责工作,教育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遵守法规,为政清廉。
4、负责做出关于维护政纪的决定,制定行政监察宣传教育规划,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对政府的监察工作方针、政策的宣传工作和对国家工作人员进行遵守纪律教育工作,组织和指导对各乡镇政府监察系统干部的培训工作。
5、负责对政府的有关监察工作理论问题进行调查研究;草拟贯彻执行监察法规和政策的有关规定,指导城区各基层政府的制度建设。
6、对城区人民政府各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制订的有关规定的情况,进行调查研究,提出修改、补充的建议;完善地方性行政监察的规章或规范文件。
7、会同城区政府有关部门以及乡(镇)人民政府做好监察干部的管理工作。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对城区管辖各单位监察室领导干部人选提出任免意见。
8、承办城区政府和南宁市监察局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