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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西乡塘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一、质量方针和质量目标

1、西乡塘区人民政府质量方针和质量目标

2、南宁市西乡塘区政府办公室质量目标

二、部门职能和岗位职责

1、南宁市西乡塘区政府办公室职能

2南宁市西乡塘区政府办公室职位说明书

三、工作制度

   1、政务公示制度

2、首问责任制

3、服务承诺制

4、一次性告知制度

5、限时办结制

6、否定报备制

7、责任追究制

8、效能建设考评制

9、公务人员工作纪律




               
一、质量方针和质量目标

西乡塘区质量方针

以人为本  依法行政

廉洁高效  富民兴区

西乡塘区质量目标

1、全面完成市委市政府下达的各项任务。

2、全面完成城区人民代表大会确定的各项任务。

3、城区经济社会健康快速发展。
  
   1
)重要经济指标
  
第一年:国内生产总值、财政总收入等主要经济指标年均增长10%

第二年:国内生产总值、财政总收入等主要经济指标年均增长12%

第三年:国内生产总值、财政总收入等主要经济指标年均增长15%

2    2)城乡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民人均纯收入年均增长7%

   3)
人口自然增长率控制在10‰以内。

4、城区人居环境不断改善。

 

 南宁市西乡塘区政府办公室质量目标

1、全面完成城区政府下达的各项任务。

2、服务领导、服务机关、服务人民群众满意率达90%以上。



            
二、南宁市西乡塘区政府办公室工作职能和岗位职责





(一)南宁市西乡塘区政府办公室职能

(一)、协助城区政府领导协调和处理政务和政府机关日常工作。

(二)、承办和协助承办以城区政府名义召开的各种会议的组织和筹备工作。

(三)、负责文件控制承办以城区政府和政府办公室名义行文的文件材料的起草、审核和上报下发工作。

(四)、负责城区政府机关的督查督办工作、政务信息的收集、处理、上报工作,检查各部门和各有关单位对城区政府文件、决定以及城区政府领导指示的贯彻落实和执行情况,并向城区政府领导报告。

(五)、根据城区政府领导的指示,组织协调政府机关各部门和城区直属单位的工作。

(六)、负责记录控制负责城区政府机关公文运转(打、印、发)、机要保密、档案文书管理和上传下达工作。

(七)、协助城区政府领导处理突发性事件和重大事故。

(八)、协助城区政府领导做好调查研究,制定各项规章制度和政策、措施。

(九)、负责城区政府的采购工作,承办城区政府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负责牵头处理涉及到土地、林业、水利混合性纠纷调处的具体工作;负责拟定城区政府做出的处理意见,负责协调“三大”纠纷职能部门的工作。

(十一)、负责城区旅游工作的管理,制定实施旅游计划,做好旅游指导和服务。

(十二)、负责处理和接待人民群众来信来访工作,承办对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复议、意见和提案的答复。

(二)南宁市西乡塘区政府办公室职位说明书

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

西乡塘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核定行政编制18名(含政府领导编制数),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5名,旅游办主任1名。西乡塘区机关后勤服务中心为城区政府直属事业单位,城区政府委托政府办公室负责管理。

职位名称:西乡塘区区长

职位编码:

工作项目:

     1、领导和主持城区人民政府全面工作;

     2、兼管人民武装委员会,编制委员会工作;

     3、主管财政局、人事与劳动局、监察局、审计局工作;

     4、负责联系公安分局、检察院、法院工作;

     5、完成市委、市政府交给的各项任务。

工作概述:

本职位在市委、市政府、西乡塘区委领导下,西乡塘区人大常委会监督下进行工作;

1、认真贯彻执行党的方针、政策、执行市委、市人民政府的决议决定;

2、主持召开区长办会会议,了解掌握政府各部门的工作情况;

3、经常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倾听群众的呼声,为民排忧解难;

4、负责协调好与工商、税务以及辖区内大厂的关系,取得他们对政府工作的支持;

5、领导、组织、协调、指挥政府各方面的工作;

6、承办市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工作标准:

     1、领导和决策政府的重大问题;

     2、在区委领导下,人大监督下进行政府工作;

     3、发挥副区长的作用,各部门工作协调,保证政府工作运转正常;

     4、深入调查研究,认真听取意见,注意总结经验,善于发现问题,及时提出处理意见。

所需知识和技能:

     1、处理本职位工作,具有较高的下策理论水平,熟悉政论各部门的业务;

     2、掌握领导科学;

     3、知识面要广,具有较强的组织领导能力,综合分析和协调能力;

4、具有丰富的机关管理经验,有较强的文字、口头表达能力。

考核标准:

    1、按照该职位工作标准考核;

2、按照年度工作计划和年度考核办法考核;

3、按照目标责任书的要求考核。

职位名称:西乡塘区副区长

职位编码:

工作项目:

  1、负责城区人民政府常务工作;

     2、兼管区人民武装委员会工作;

  3、主管计划与经济局、统计局、司法局、消防安会、房地产开发、工业乐园建设等工作;协助联系公安分局工作。

工作概述:

本职位在区长领导下进行工作:

1、对区长负责,当好区长得力助手,协助区长领导和管理政府工作;

2、经常与区长保持联系,及时向区长汇报情况,执行政府决议决定

工作标准:

    1、参与政府领导工作;

    2、协助区长抓好经济工作,不断掌握经济运行情况,注重调查研究,为搞好城区经济工作出谋划策;

    3、保持与司法局的联系,保证司法工作的顺利开展;

    4、安全生产,经常召开主管部六会议,布置安全检查工作发现隐患,及时采取措施,限期整改;

    5、及时完成区长交办的其它任务。

所需知识和技能

    1、处理本职位工作,需要有较高的理论和政策水平;

2、熟悉掌握经济知识,有较高的组织领导、综合协调、调查研究等方面的能力;有较丰富的基层工作经验。

考核标准:

    1、按照该职位工作标准考核;

2、按照年度工作计划和年度考核办法考核;

3、按照目标责任书的要求考核。

职位名称:西乡塘区副区长

职位编码:

工作项目:

     1、分管科技局、贸易局、教育局、文体局;

     2、完成区长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工作概述:

本职位在区长领导下进行:

1、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科技工作部署,综合管理、组织指导西乡塘区划科技体制改革,发展科学技术事业,促进科技与经济的紧密结合;

2、提出商业网点建设,培育开发国内市场,直辖市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市场建设,计划审批申报宏观管理,发展第一产业,指导全区商业发展对外贸易;

3、抓教育办学的指导思想,教学方向;

4、注意了解文化局工作,帮助协调辖区的文化与体育活动;

5、完成区长交办的其他任务。

工作标准:

    1、经常分管部门了解和掌握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2、积极帮助所分管部门直辖市好各种关系;

    3、能够及时准确答复询问事项。

所需知识和技能:

    1 处理本职位工作,需熟悉掌握各部门的业务;

    2、具有较高的政策理论水平;

    3、知识面要广,具有较强组织领导能力,综合分析和协调能力;

    4、具有较丰富的基层工作经验。

考核标准:

    1、按照该职位工作标准考核;

2、按照年度工作计划和年度考核办法考核;

3、按照目标责任书的要求考核。

职位名称:西乡塘区副区长

职位编码:

工作项目:

1、分管政府办、建设与环保局、城管办理、卫生局、计生局、民政局;

2、分管新阳、华强办事处;

3、区长交办的其它任务。

工作概述:

     本职位在区长领导下进行:

1、指导政府办工作,审核有关文稿材料;

2、认真落实城市管理、建设环保、卫生、计生等项工人作;

3、认真抓好街道政权和居委会建设,经常与有关部门保持联系。

工作标准:

     1、经常深入所分管部门,了解和掌握情况,及时处理出现问题重大事件;

2、指导机关政府办内部管理,不断完善实施办法,提高办事效率,规范办事程序;

3、协调各方面关系,及时组织实施分管的有关法规和各项工作,做到工作有检查、事事有结果。

所需知识和技能:

1、处理本职位工作需要有较高的文化知识,熟悉有关的政策、法律、法规;

2、具有一定的分析判断,综合概括、组织协调能力和文字、口头表达能力;

3、具有起草,审核重要文稿的能力。

考核标准:

    1、按照该职位工作标准考核;

2、按照年度工作计划和年度考核办法考核;

3、按照目标责任书的要求考核。

 

三、工作制度

(一)政务公示制

1、政务公示制指行政机关向行政管理相对人和社会大众公开履行行政职能的标准、要求、程序等的机关效能监察制度。

2、西乡塘区机关依据行政管理相对人办事方便、行政要求公开透明、行政行为接受监督的基本原则实行政务公示。

3、西乡塘区机关岗位工作人员(包括借调人员)应遵守本制度。

4、公示制度的基本内容和形式。

公示基本内容:

①机关工作人员的相片、名字、部门、职务、职责;

②机构设置、行政职能、位置分布;

③办事程序、标准;

④其它公示内容。

以上公示内容可采用墙上悬挂、桌上摆放、佩带身份牌、编印办事服务指南、公示栏张贴等形式公开。

5、城区机关效能办将不定期对有关单位、部门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并将检查结果作为单位、部门和个人年终考核考评的一项内容提出奖惩建议。

(二)首问责任制

1、首问责任制是指群众到城区机关部门办事时,被询问到的第一位机关工作人员,要热情接待,并负有为其服务责任的制度。被询问到的第一位机关工作人员即为首问责任人。

2、首问责任人对职责范围内的事,要按服务承诺及时办结。做到热情耐心地解答对方的询问,并一次性告知有关事项,必要时应提供有关资料、表格等。

3、属本部门职责范围内的事,首问责任人应主动为对方联系有关经办责任人。若有关经办责任人不在,办事人又提出要求的,首问责任人应将前来办事人员的单位、姓名、联系电话及拟办事项等有关内容进行登记,并负责转交经办责任人。对承办责任不明确的事项,首问责任人应及时向上级领导报告。

4、对不属于本部门职责范围内的事,首问责任人应向对方作尽量详细的说明,并根据群众来访事由,负责引导办事人到相应部门,找到经办人员及时办理。

5、首问责任人对需转交有关责任人办理的事项,应及时转交,不得贻误。

6、违反本制度规定被投诉查实的,按失职论处。

(三)服务承诺制

1、城区各级各单位切实履行法律法规赋予的各项职能,严格依法行政,规范行政行为。坚决禁止和纠正一切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等违法违纪行为和遇事推诿扯皮、敷衍塞责、不负责任等玩忽职守、失职渎职行为。

2、开展文明服务,讲究职业道德。机关工作人员对来访、办事人员做到文明礼貌、热情接待、服务周到,不耍态度,不傲慢。使用文明用语,禁用服务忌语。行政执法人员在外执行公务时,出示证件,表明身份,严格执法,文明执法。

3、提高办事效率。严格执行限时办结制度规定,认真及时地办理业务工作。对群众来办事项,做到不拖延、不积压。对办理各种审批事项,严格按时限办结,做到务实高效,不超时限。

4、在公务活动中,严格遵守勤政廉政的有关规定,不收受红包、有价证券及其他支付凭证,不接受可能对公正执行公务有影响的宴请,不利用职权和工作之便,参加营业性歌厅、舞厅、夜总会等公共娱乐场所的娱乐活动,不吃、拿、卡、要,不以权以业谋私,不搞权钱交易,不行贿受贿。

5、对投资者,有关部门负责落实兑现有关优惠政策,派人协助进行厂房或经营场所选址,并帮助办理所需证照。

(四)一次性告知制度

一次告知当事人办事的全部注意事项和所需的证件、文字材料等。对不属于本部门职责范围内的事,应及时引导来访者到相应部门办理。

(五)限时办结制

城区机关工作人员依据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对其行政事务和管理服务项目必须在规定的时间予以办结。

(六)否定报备制

城区机关工作人员在行政管理过程中,对其管理和服务相对人的要求或申请事项予以否定或不予办理的,经办人员或部门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以规范文书及时地向分管领导报送或向上一级机关报备。

(七)责任追究制

城区机关工作人员在执行公务中,违反规定按《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南宁市西乡塘区机关效能建设暂行办法》、《南宁市西乡塘区机关效能建设告诫谈话暂行办法》的有关条款追究责任。

(八)效能建设考评制

1、考评范围:机关各部门。

2、考评内容。评议内容包括全局观念、服务质量、办事效率、勤政廉洁、工作业绩等六个方面。

全局观念:包括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落实市委、市政府的重大决策和城区党委、政府工作部署,依法行政等情况;

服务宗旨:包括为群众服务、为基层服务、为上级领导机关服务、为兄弟县区服务的情况,对待群众的态度、关心群众利益和疾苦的程度,为民办实事、办好事的情况;

服务质量:包括服务制度民主、科学、规范的情况,服务工作落实的情况,服务对象满意的情况等;

办事效率:包括合理减少工作环节、提高办事速度、特事特办、急事急办、重事重办的情况;

勤政廉洁:包括政务公开、承诺兑现、求真务实和廉洁自律等情况;

工作业绩:包括服务城区中心工作、本部门职责履行、目标管理考核等情况。

3、考评办法和等次

考评小组负责机关效能建设绩效考评审定工作。绩效考评等次,分为“满意、比较满意、基本满意、不满意、很不满意”五个等次。考评实行百分制。其标准为:综合分90分以上者为满意,80—90分为比较满意,70—80分为基本满意,60—70分为不满意,59分以下为很不满意。

4、考评结果的运用

绩效考评结果将同领导干部任免、年度考核以及目标管理考核有机结合起来。考评结果作为单位、部门年度评先评优和公务员年度评先的依据之一。对被评为不满意的单位、部门,城区党委、政府将给予通报批评,扣发一定比例的年度目标奖,并不得参加当年度城区、市、自治区以及国家各级、各类先进评选,部门领导班子成员当年年度考核不得评为优秀等次。

(九)公务人员工作纪律

1、依法行政,廉洁从政,防止政务工作中出现吃、拿、卡、要、报

2、改进服务态度,提高办事效率,防止接待工作中出现生、冷、硬、顶、拖。

3、秉公执法,不越权,不渎职,廉洁自律,不徇私情,防止行政处罚随意性。

4、不准在家接待业务工作,一切与业务工作有关的活动一律在工作单位进行。

5、在接待工作中遇到重大情况,应及时向有关领导请示汇报,不得擅自表态。

6、不准向与业务工作有关的单位报销各种费用。

7、不准向与业务工作有关的单位示意到外地或出国参观考察。

8、不准向建设单位指定或示意使用某种产品。

9、不准收取各种变相的好处费。

10、不准接受管理对象以各种名义送的礼金、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

11、不准为违法单位和个人出谋献策,通风报信,开脱罪责,隐瞒真相,出俱伪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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