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街道办事处,城区政府各有关部门,辖区各有关单位:
为了切实做好城区手足口病防控工作,采取有力的措施,加强领导,完善机制,落实责任,提高城区手足口病防控水平和应对能力,保障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南宁市卫生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手足口病等肠道病毒感染性疾病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南卫〔2008〕7号)和南宁市西乡塘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西乡塘区手足口病应急处理预案〉的通知》(西府发〔2008〕19号)精神,城区将组织开展手足口病防控工作督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成立手足口病防控督查领导小组
组 长:梁英浩 西乡塘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副组长:陆永龙 西乡塘区政府办公室主任
黄世连 西乡塘区监察局局长
段道卿 西乡塘区卫生局局长
成 员:张增清 西乡塘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李 岗 西乡塘区监察局副局长
卢姚豫 西乡塘区卫生局副局长
邓梅英 西乡塘区教育局副局长
梁东凯 西乡塘区卫生监督所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城区监察局。办公室主任由黄世连局长兼任,办公室成员从相关部门抽调组成。具体负责手足口病防控督查工作的组织、协调、信息收集、汇总等日常工作。领导小组分两个督查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1、第一督查小组。
组 长:黄世连
副组长:卢姚豫
成员由效能办、教育局、卫生局相关人员组成。
2、第二督查小组。
组 长:陆永龙
副组长:李 岗
成员由效能办、教育局、卫生局相关人员组成。
二、督查的范围
1、各镇、街道办事处及辖区各有关单位;
2、重点督查辖区小学、托幼机构和辖区各卫生院;
三、督查的项目
1、检查单位开展手足口病防控工作的组织领导,工作措施,责任落实等情况;实行零报告制度落实情况;
2、是否开展群众性爱国卫生运动,进行环境卫生大整治工作,在单位庭院和周围是否存在脏、乱、差等情况,落实单位卫生长效管理情况;单位食堂、厕所等是否建立卫生制度,保持清洁、卫生。
3、小学、幼儿园是督察的重点,主要检查晨检、日报告、重点场所消毒、食品卫生、个人卫生、公共场所卫生、健康教育等工作制度及措施的落实情况;
4、督查卫生院落实传染病人接诊、治疗、管理、防护和疫情报告等情况,具体检查是否开展医疗人员培训、建立预诊分诊台、肠道病诊室建设、登记、消毒、医护人员个人防护和疫情报告工作。
四、开展督查时间
2008年5月中旬开始。
五、检查方式
1、听取单位汇报;
2、检查相关材料;
3、实地察看。
六、要求
1、领导重视,切实抓好手足口病防控工作的落实。各单位领导是第一责任人,要提高认识,加强领导,统筹安排,全面做好手足口病防控工作的落实。
2、落实责任,保证信息渠道的畅通和零报告制度的落实。各单位要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加强监督,保证手足口病信息渠道畅通,随时掌握管辖区内手足口病疫情,并落实零报告制度,以便让决策层随时掌握辖区手足口病疫情。
3、健全机制,保证手足口病各种登记、记录及档案的健全和管理。各单位要健全机制,完善工作流程,做好手足口病各种资料的收集归档工作,接受督查组的检查。
督查组将根据对各单位的督查情况,进行分析和汇总,报告城区各相关领导,并通报各单位。
二○○八年五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