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有关街道办事处:
为了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经研究,决定对2008年新农村示范村建设工作进行督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成立督查组
组 长:杨 程 政府副区长
庞国文 政府副区长
副组长:刘爱景 农林水利局党支部书记
曾贞贤 生态办主任
成 员:刘定荣 生态办副主任
林莲花 生态办干部
陈景林 生态办干部
覃文坚 生态办干部
石作衡 新农村指导员办公室干部
二、 督查内容
1、各镇、街道办事处开展示范村建设工作情况;
2、生态文明村和沼气池建设任务完成情况;
3、通屯水泥路集资情况。
三、督查时间
2008年5月13日—16日,具体安排为:13日坛洛镇、14日金陵镇,15日双定镇,16日石埠和安宁街道办事处。
四、督查方法和步骤
1、听取汇报(每个镇、街道办事处交汇报材料1式6份);
2、现场核实各生态文明村建设情况,沼气池集中建设点情况;
3、督查结束,把督查情况写成书面汇报材料,在城区范围内通报。
二OO八年五月九日
主题词:新农村 建设 督查 通知
南宁市西乡塘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8年5月9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