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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西乡塘区开展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镇、街道办事处,城区各有关单位:
  《西乡塘区开展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已经城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八年五月九日

西乡塘区开展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全区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的通知》(桂政办电[2008]108)、《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南宁市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的通知》(南府办[2008]104)的要求,为深入推进南宁市“隐患治理年”各项工作,严防各类重特大事故的发生,确保城区安全生产状况持续稳定好转,以安全稳定的环境迎接奥运圣火在南宁传递、第五届泛珠三角区域合作与发展论坛暨经贸洽谈会及城市市长论坛、北京奥运会的顺利举行。结合城区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组织机构
  为加强对城区开展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工作的领导,决定成立西乡塘区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官祖林 西乡塘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副组长:邱志松 西乡塘区人民政府副调研员
      闭百宁 西乡塘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长
  成 员: 何普吉 南宁西乡塘区公安消防大队副大队长

黎 迅 市公安局西乡塘分局副局长
庞晓民 西乡塘区经济贸易局副局长
陆志海 西乡塘区教育局副局长

蒙有勤 西乡塘区建设局副局长
刘步能 西乡塘区城市管理局副局长

梁德安 西乡塘区农林水利局副局长

潘波湖 西乡塘区水产畜牧兽医局副局长

廖禾孙 西乡塘区文化和体育局副局长

卢姚豫 西乡塘区卫生局副局长

廖碧苏 市国土资源局西乡塘分局副局长

廖巧萍 西乡塘区旅游办副主任

黄业新  西乡塘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凌达才  西乡塘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唐文汀 西乡塘区农业机械化管理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城区安监局(联系电话:3141558),办公室主任由城区安全生产监督管局局长闭百宁兼任,副主任由城区安全生产监督管局副局长黄业新兼任。
  二、督查目的
  通过深入持续开展安全生产督查专项行动,进一步促进党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以及“隐患治理年”各项工作部署的落实,促进各类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各级政府安全监管主体责任的落实,立足于治大隐患、防大事故,建立健全隐患治理和危险源监控制度,加强事故预警、预防和应急救援工作,努力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实现辖区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定好转。
  三、督查内容及重点
  ()督查内容。

1.城区各镇、街道办事处,各行业和领域的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建立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十一五”安全发展规划,加强安监机构和队伍建设,分解和落实城区2008年安全生产控制考核指标,查处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及责任追究落实情况。
  2.城区各镇、街道办事处,各行业和领域的生产经营单位贯彻落实《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南宁市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的通知》(南府办[2008]104)和《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南宁市进一步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南府办[2008]36)、《南宁市西乡塘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西乡塘区进一步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西府办[2008]47)精神,组织开展隐患排查、登记、整改、监控工作情况。
  3.各类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广西壮族自治区安全生产条例》,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完善各项安全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加大安全生产投入,加强安全教育培训,强化现场安全管理,严格执行新建、改建、扩建项目“三同时”规定,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制度和重大危险源监控制度等情况。
  4.城区各镇、街道办事处,各行业和领域的生产经营单位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应急管理工作的意见》(国发
[2006]24)精神,健全完善应急管理机构、机制和规章制度,完善预案体系,加强应急队伍建设,针对重大危险源、重大隐患及易由自然灾害引发事故灾难的应急准备情况。
  5.各级各部门各单位打击非法建设、非法生产、非法经营行为和瞒报事故情况。
 
 ()督查重点。
  督查的重点行业(领域):非金属矿山、道路交通、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爆器材、建筑施工、水上交通、消防(商场、公共娱乐场所、旅游景点、加油站、学校、医院、宾馆、饭店、网吧、公园、劳动密集型企业等)、水利、农业机械、渔业船舶、旅游、食品卫生、铁路等行业和领域。
     四、职责分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本辖区内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工作;城区各有关行业和领域管理部门按照职责分工,牵头组织实施本行业和领域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工作:城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负责全城区范围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督促落实。

五、督查方法、形式和时间安排
  ()督查方法。
  1.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在督查中,督查组要全面听取当地政府、有关部门单位和企业的工作汇报,认真查阅相关文件、记录及资料。
  2.深入现场,查看实情。督查工作要突出一个“实”字,要深入基层、深入企业、深入现场和生产一线,进行实地督促检查,掌握基层和企业安全生产的实际情况。
  3.座谈交流,研究对策。适当召集相关人员,特别是基层安全监管部门及企业安全管理人员,包括企业一线工人进行座谈,倾听他们的意见,探索加强安全生产管理的对策和措施。
  4.总结经验,提出建议。每次督查结束后,要及时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好的做法经验及时进行归纳总结,提出下一步工作的对策措施建议。
  5.对在督查中查出的问题和隐患,要及时向被督查的单位反馈督查意见,要求其立即进行整改,及时消除事故隐患。对一时难以完成整改任务的,要督促相关单位列入整治计划,制订方案、明确责任、落实资金、限期整改,及时消除隐患,坚决遏制较大以上事故和减少一般事故的发生。
  
()督查形式

一是企业全面开展自检自查;二是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对所辖企业进行督查; 三是城区各行业主管部门对本行业(领域)进行专项督查;四是城区人民政府对镇(街道办事处)进行督查;五是配合南宁市督查组对我城区进行的督查。
  
()城区人民政府督查工作安排。

城区人民政府将组成由城区行业主管部门主要领导带队、相关部门组成的3个督查组,在20085月至7月的每月中旬,对本督查组负责的镇(街道办事处)安全生产百日专项行动的进展情况进行工作督查(具体督查工作安排见附件),并于每次督查工作结束后将督查情况以书面形式报城区安委办。
 
 ()时间安排。
  120084月底至7月底期间,城区所有生产经营单位要结合安全生产“隐患治理年”工作,深入开展本企业的自检自查工作,做到全覆盖,不留死角。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积极指导、督促本辖区、本行业(领域)的生产经营单位开展自检自查工作。
  220085月至7月的每月上旬,镇(街道办事处)对所辖区内企业进行全面督查,对重点行业(领域)的督查率要达到
100%。
  320085月至7月的每月中旬,城区督查组对本督查组负责的镇(街道办事处)组织开展专项行动情况进行督查,对重点行业(领域)企业进行抽查,抽查率要达到30%以上。城区各行业主管部门组织督查组对本行业(领域)进行专项督查,督查率要达到30%以上。督查活动涉及相关部门的,各有关部门要主动与相关部门衔接并组成联合督查组,开展联合督查和联合执法。
  420085月至7月的每月下旬,配合南宁市督查组对城区人民政府组织开展专项行动情况进行综合督查。

六、工作要求
  ()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级各部门各单位必须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国务院的决策、自治区人民政府和南宁市人民政府的工作部署上来,把专项行动摆到当前工作的重要位置。专项行动由政府统一领导,部门密切配合。各级各部门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研究部署,加强督促检查;分管负责同志要切实履行职责,亲自深入一线开展督查。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切实担起第一位的责任,组织开展好本单位的自查。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密切配合,团结协作。城区安委会及办公室要及时总结分析督查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加强综合协调和信息汇总。
 
 ()严肃纪律,落实责任。要建立和落实督查工作责任制,健全工作机制,将督查工作的落实情况和工作成效纳入年终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对敷衍了事,不负责任,组织部署不到位,工作措施不力的单位,在全城区进行通报批评。对因督查不扎实、工作不到位、整改不落实而发生较大、重大事故,产生不良影响的镇(街道办事处)、部门和生产经营单位,依法依规追究其主要负责人和相关人员的责任。
 
 ()突出重点,扎实深入。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根据安全生产状况、行业特点、灾害重点和存在的主要问题,确定督查的重点区域、重点行业、重点企业,提高督查工作的针对性、有效性。要抽调责任心强、敬业精神强、业务能力强的精干力量组成督查队伍。要深入基层,指导基层把握重点,明确目标,研究有效工作措施。要深入企业,指导企业查找隐患、分析问题、研究对策,并督促企业强化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切实做好自检自查。要深入矛盾集中、隐患严重的地区、行业和企业,解决影响安全生产的突出矛盾和问题,切实把事故伤亡人数降下来。
 
 ()改进方法,务求实效。督查工作要注重督促督查对象完善安全生产长效机制。一是查落实,即查各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工作组织领导的落实、查各部门安全生产监管责任的落实、查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落实。二是重结合,即企业自查与上级抽查相结合、地方督查与上级行业管理部门督查相结合、综合督查与专项督查相结合。三是确保到位,即对严重危及安全生产的重大问题和隐患,要确保停产整顿到位;对能立即整改的问题,必须抓紧整改到位;对不能在短期内整改完毕的隐患,要逐项研究整改措施,落实整改资金,明确整改期限和责任人,妥善制订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确保跟踪监管到位;对督查中发现的重大问题,要及时向当地政府通报情况,提出整改要求和期限,并及时反馈整改落实情况,确保沟通督促到位。
 
 ()广泛宣传,形成声势。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互联网等新闻媒体和“安全生产月”活动,加大对隐患排查治理落实工作和专项行动的宣传力度,教育引导生产经营单位和广大职工增强主动性和自觉性。要大力宣传安全生产工作的好典型、好经验,及时进行总结推广,增强督查工作的实效。对督查工作不认真、走过场,或者督查不力的单位和部门,要予以公开曝光。
  ()加强沟通,及时反馈。根据南宁市人民政府的要求,专项行动期间,各镇(街道办事处)、各部门、各单位要加强信息稿件的报送工作,要安排专人负责专项行动的信息整理和报送工作。各镇(街道办事处)每个工作日至少提供1条信息稿件,并于当天下午5时前报送;各行业主管部门每周至少提供2条信息稿件,并于每周五下午5时前报送,由城区安委办整理上报南宁市安委办。各镇(街道办事处)、城区各行业主管部门于每月的10日、20日前分别向城区安委办报送阶段工作小结,并于20087月下旬提交本镇(街道办事处)、本行业(领域)开展专项行动的总结报告,由城区安委办将阶段小结和总结报告汇总后按时报南宁市安委办。
  
城区安委办联系电话(传真):3141558、电子信箱:xxtajj@163.com

 

附件:西乡塘区安全生产百日专项行动督查组工作安排表

 

 

 

 

 

 

 

 

主题词安全生产  百日督查△  方案 通知

抄 送:区委办公室、人大常委会办公室、政协办公室。  

南宁市西乡塘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859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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