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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西乡塘区2008年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镇、街道办事处,城区政府各有关部门,城区级各双管单位:

《西乡塘区2008年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方案》已经城区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二○○八年五月八日   

 

 

 

西乡塘区2008年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南宁市2008年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南府办[2008]34号)精神,结合西乡塘区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实际,特制定西乡塘区2008年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方案。

一、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领导,确保我城区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顺利进行,成立西乡塘区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小组,统一协调组织城区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长:梁明志   西乡塘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副组长:陈晓梅   市国土资源局西乡塘分局局长

  员:方家钦   西乡塘区农林水利局局长

王红权   西乡塘区经贸局副局长

宋异俭   西乡塘区民政局副局长

刘杜舟   西乡塘区财政局副局长

蒙有勤   西乡塘区建设局副局长

廖碧苏   市国土资源局西乡塘分局副局长

     安宁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李哲民   石埠街道党工委副书记

韦必勇   金陵镇副镇长

黄东威   双定镇副镇长

邓杰亨   坛洛镇副镇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南宁市国土资源局西乡塘分局, 主任由廖碧苏兼任,联系电话:3939952

二、主要目的

通过开展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掌握地质灾害的现状,分布和发育特征,划定地质灾害易发区,制定和完善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加强针对性开展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将人民生命财产损失减少到最低限度。

三、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具体要求

(一)组织开展地质灾害大检查。各有关职能部门在汛期来临之前对城区地质灾害情况进行一次大检查,掌握城区地质灾害的现状,分布发育特征,并于200858日前上报城区地质灾害防治领导小组。

(二)加强协作,做好雨情、水情的测报工作。汛期是地质灾害高发期,农林水利局等部门要加强与国土资源部门的协作,要及时收集强降雨信息,并报城区政府和市国土局西乡塘分局及有关单位,遇紧急情况要以最快速度通知到各有关单位和群众,为防止和减少地质灾害创造条件。

(三)加强监测,做好地质灾害预警预报工作。各级国土资源部门要指导建立地质灾害群测群防体系,加强地质灾害监测,特别是对地质灾害高发区、危险区的监测。要充分发挥我市地质环境监测站的职能作用,通过监测、会商,确定危险区域,标明危险等级,发布预警通告。重点监测双定镇:(1)辖区范围采石场的监控;(2)秀山村花浮坡山脚地裂有可能危及的民房;(3)义平村、秀山坡石山顶有石块可能危及的民房。坛洛镇:庆林村,岂旋坡石山顶有石块滑落可能危及的民房。石埠镇:石西村、老口村、兴贤村砖厂取土区有可能滑坡危及到人的生命安全。金陵镇:三联村扶照收费站土质滑坡较为严重,存在地质滑坡隐患。严格执行险情巡查,灾情速报,汛期值班制度,灾害地质灾害防治应急指挥系统,确保联络通畅。

(四)各镇、街道办事处对易发生地质灾害的地方,要根据实际情况编制防御地质灾害预案,制定紧急避让措施,已发生地质灾害的地方,镇政府、街道办事处主要领导要及时赶赴现场指挥,启动紧急预案,及时报告城区人民政府,选择好安置点,组织好紧急撤离工作,及时转移安置受灾群众,避免与减少人员伤亡,并解决他们的生活问题,确保有住处、有饭吃、有水喝、有衣穿,有病能医,并做好救灾的善后工作,对因人为因素发生地质灾害造成损失重大的,要坚决依法追究责任。

(五)抓紧完成地质灾害调查与区划。国土分局通过开展地质灾害调查与区划,掌握地质灾害的现状、分布和发育特征,划定地质灾害易发区,制定和完善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尚未完成地质灾害调查与区划的国土资源所要积极推进这项工作。加强对工程建设的规范管理,严格执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制度、地质灾害治理工程“三同时”制度,努力减少人类工程活动等人为因素引发地质灾害或造成地质灾害隐患的比率,防患于未然。

(六)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和有关部门对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责任。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主要领导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负总责,按照预防为主、避让和治理相结合,因地制宜、注重实效的原则,切实把人民群众的安全和利益放在首位,发生重大地质灾害时要迅速赴现场调查、了解灾害发生原因、发展趋势,采取应急措施,组织力量,防止灾情扩大,把损失减小到最低程度;国土资源部门负责地质灾害调查与区划,制定和完善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全面掌握地质灾害的分布情况,确定危险区域,加强监测预警,对重大隐患区域防范、整治工作加强现场指导和督查;农林水利局要及时提供雨情和水情信息,配合国土资源部门做好地质灾害的灾情预报工作;建设局要全面掌握灾害易发区群众居住分布情况,加强城乡居民点的规划审批和建设管理;民政局要做好灾区群众转移安置和生活救助工作,确保灾民有住处、有饭吃、有水喝、有衣穿、有病能医;财政局要安排适当经费,用于地质灾害防治和救助工作;经贸部门要督促矿山企业加强对尾矿库和废渣堆放点的巡查,确保下游群众的安全。

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和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强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发生灾情要按照灾情速报制度及时报告,对因人为因素发生地质灾害造成重大损失的,要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七)各镇、街道办事处和有关部门也要根据各自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辖区汛期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层层签订责任状,确保本辖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落到实处。

 

 

 

 

 

 

 

主题词:国土资源  地质灾害  防治  方案  通知               

  送:区委办公室、人大常委会办公室、政协办公室           

南宁市西乡塘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8年5月8印发

西乡塘区人民政府主办 西乡塘区信息化工作办公室承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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